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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
| 发布日期:[07-10-09 09:38: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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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保卫、接待、基建、督查、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编制省拨付和市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及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办理。
政策法规科(挂城市计划生育管理科牌子)
●研究起草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调查研究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法。指导城市区、街道统一管理本辖区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计划育工作;指导各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指导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发放和登记,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生育工作实施综合治理;组织对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考核。
发展规划科
●会同市政府发展计划部门研究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口计划的管理工作,检查各级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指导生育证的审批、发放工作;指导县、乡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拟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使用意见;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分析研究。
科学技术科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新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工作;编制全市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组织并监督全市的病残儿鉴定工作;组织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事故和节育手术并发症技术鉴定工作。
宣传教育科
●拟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指导基层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科普知识宣传;负责制定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及干部培训规划、计划;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全市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发展趋势研究;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协调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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