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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生育关怀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市计生协会办公室 日期:2009年05月19日 访问次数:

滨州市委宣传部

滨州市文明办

滨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教育局

滨州市卫生局

滨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滨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滨州市委

滨州市妇联

滨州市红十字会

 

滨计育协字〔20072

                     

 

关于印发《滨州市“生育关怀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人口计生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协、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滨州市“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生育关怀行动”顺利开展。

 

 

 

                     

 

 

 

 

 

 

 

 

 

 

 

二○○七年五月八日

  

 

 

滨州市“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及育龄妇女解决生育、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根据国家10部委《关于印发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滨州市“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积极实行计划生育,全市少生了244万人口,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必须看到,有些家庭为此付出了一定代价,也有少数家庭因种种原因而陷入困境。特别是独生子女病残死亡的不幸,对其家庭的打击是极其沉重的;全市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已婚妇女中,有少数人产生心理和生理的不适;独生子女非智力方面的培养教育,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受传统观念影响,溺弃女婴、歧视女孩现象时有发生;国家生育政策和群众生育意愿存在很大差距,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有的计划生育工作者遭遇意外伤害。这些人群和家庭是为社会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弱势群体,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关注,提供多种形式的帮扶、救助和精神鼓励。

      倡导“生育关怀行动”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聚焦生育行为,造福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本行动通过发挥部门和人民团体优势,采取多种帮扶措施,解决广大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每年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影响的社会救助活动,扶持和帮助一批计划生育家庭;制定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优先优惠政策,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广大育龄群众在生育、生产、生活、生殖健康等方面得到更大的实惠,从而形成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推动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

  各级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及其父母伤残夭折的家庭、独生子女参军家庭,对于这些家庭的主要成员遇到意外情况或难以克服的困难时,要积极开展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在经济、精神、生育等方面给予援助。

  (二)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尤其要关怀那些响应号召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要从医疗、精神、物质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要为育龄群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生殖保健知识和咨询服务,对与生育相关的生殖健康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

  (三)关怀独生子女。尤其要关心独生子女家庭教育,注重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勤俭意识和正确的荣辱观,促进其全面发展。要帮助家长根据独生子女特点,探索并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共同做好独生子女教育工作。

  (四)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尤其要维护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要继续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解决重男轻女、怠慢女孩等社会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要动员基层组织和志愿者,共同为女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五)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尤其要帮助因工受伤、遭受意外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其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的方式方法 

  (一)活动方法

  1、紧急救助。建立紧急救助工作机制。对于遭遇意外事故的家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供帮助。

  2、项目救助。从实际出发,以项目扶贫的方式,扶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摆脱贫困。

  3、结对救助。广泛动员社会贤达、能人志士奉献爱心,实施结对救助。

  4、志愿服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定期到基层开展义诊、咨询和培训。

  5、走访慰问。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走访慰问“关怀对象”。

  6、亲情牵手。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关心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中的“空巢”老人,给他们以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7、宣传倡导。组织大规模社会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二)实施方式

  救助的对象,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其困难的程度,经过逐级确认和审核,统一上报市、县“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需要开展义诊、咨询、培训、走访慰问和有一定规模的活动,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批准。

  (三)组织形式

  根据募集的资金和活动的需要,每年各级要组织一至二次有一定规模的“生育关怀行动”专题活动。有特殊原因需要救助的或需要组织大型活动的,由“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有关事宜。

  四、部门职责

  (一)宣传部门要把组织“生育关怀行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宣传有利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广大育龄群众的各种优先优惠政策,指导大众传媒,做好舆论引导,动员和参与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精神文明办要将“生育关怀行动”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项主要内容,开展各种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生育关怀行动”舆论氛围。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计划生育协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掌握计划生育困难人群的第一手资料,明确对象,了解需求,牵线搭桥。协调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组织开展帮扶工作。

(四)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公益金的筹措力度,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五)教育部门要同社会、家庭紧密配合,关心独生子女教育,注重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勤俭意识和正确的荣辱观,促进其全面发展。鼓励大中专学生积极参加“生育关怀行动”,志愿与“空巢”家庭亲情牵手,提供关心和服务。

(六)卫生部门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咨询,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基层,传播生殖保健知识,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

(七)工会要把“关怀对象”作为重点关心的目标人群,每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 慰问活动,要积极为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和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就业培训、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等服务。

  (八)共青团要将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纳入希望工程,予以救助和扶持。同时,积极争取“结对帮扶”。

  (九)妇联要把“生育关怀行动”同妇女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协调救助项目和救助资金,加强对育龄妇女知识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实施“春蕾计划”、“关爱女童”等项目时优先向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倾斜。

  (十)红十字会要对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工作者中因公受伤或遭受意外伤残的,及时提供援助和救治。

  五、具体要求

  为确保“生育关怀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科学评估各项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生育关怀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一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实施。市里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11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计划生育协会。各县区都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工作。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定期例会制度,相关单位保证联系畅通,及时交流,努力将“生育关怀行动”融入、渗透结合到有关部门的工作之中,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规范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运作。各项活动要规范立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签订项目合同,按文本要求进行监督指导、评估总结、兑现奖惩。市计划生育协会建立全市“生育关怀行动”项目库,对示范作用强、社会效益好、影响大的项目录入项目库,通过公众传媒公布项目实施情况,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与指导。

  (四)广开渠道,多方筹措活动资金。充分发挥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优势,以项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申请专项经费,经批准向社会开展募捐活动,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保证活动正常运转。

(五)积极探索,健全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和研究 “生育关怀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做好推广和表彰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必要的激励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生育关怀行动”深入开展。

   附:滨州市“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滨州市“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崔娅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吕德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金光   市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崔秀娥   市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王金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连琦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凌燕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悦华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晓东   共青团滨州市委副书记

   赵敏静   市妇联副主席

   王桂香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李梅生   市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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