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物质帮助与精神慰籍并举
情注独生子女特殊家庭
独生子女家庭孩子唯一性的特征,决定了独生子女家庭结构性的风险性。因此,那些独生子女遭遇意外伤亡的父母,其生活上、特别是精神上的折磨都是难以想象。为了帮助这部分特殊家庭帮助获得积极向上的精神生活,主动参与社会发展,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滨州市本着物质帮助与精神慰藉并举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独生子女特殊家庭“佳节·亲情”活动。
首先是为独生子女特殊家庭提供经济扶助。制定出台了《滨州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在生育或收养的夫妻,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计生、民政、慈善等部门联手,在每年的春节、八月十五期间,为这些特殊家庭送去亲切的问候和勉励。
二是开展独生子女特殊家庭精神文化建设。依托计划生育协会,建立独生子女特殊家庭联谊会,为这部分特殊家庭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相互扶持、相互帮助的平台。在“春节、八月十五”期间,组织他们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生日聚会、参观访问、歌舞娱乐等),让他们释放情感,相互激励,开阔视野。使他们逐渐摆脱丧子之痛的重压,走出了封闭自卑的阴影,融入主流社会和健康人群之中,提升生命的意义。
三是为独生子女特殊家庭送健康。依托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请医学专家为独生子女特殊家庭的夫妇,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常见病体检和健康指导,并建立健康查体档案。
四是为独生子女特殊家庭送技能。积极同劳动就业部门协调,根据独生子女特殊家庭不同状况,免费为他们提供职业(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更多的技能,逐步改善困难的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