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为女性的婚恋生活设下了障碍。当今社会正处在新旧观念相互交错的转轨时期,带有极大惯性的封建观念和充满西方气息的、最新潮的意识交织和混杂,同时支配着人们的行为选择。有的人一方面激昂陈词“婚外情爱、婚前性爱有何大惊小怪”,一方面又要求自己的情侣“纯而又纯”,自己的妻子是要绝对忠贞的。这说明那种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遗留下来的双重标准依然存在。如果恋人们完全不顾及社会现实,一味地凭感情行事,那么他们的选择将会付出极大的代价,尤其是那些女性,有时甚至会痛悔终生。她们把婚前性行为只当成“婚礼进行曲”的预演,却不知这种以身相许的“奉献”,会冲淡恋人之间情感的深入探索和彼此吸引,会使那先天不足的的爱情“未老先衰”。
②严重损害女方的身心健康。青年男女必须懂得,恋爱中的性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恋爱关系的确定,并不等于合法婚姻关系的确定。恋爱的归宿可能是两性完满的结合,也可能是双方感情的分道扬镳。婚前性行为给女青年所带来的生理、心理上的危害程度和消极后果,往往比男青年更甚。有相当多的婚前性行为是在情绪万分激动,难以战胜理智的情况下发生的,因而仓促之间很难、或者根本不懂采取避孕措施。婚前性行为最为直接、严重的后果在于未婚先孕的发生。由于发生婚前性行为而致孕的女青年,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常偷偷摸摸去进行药物流产或人工流产,做完后也不休息,马上去上学,或工作,这无疑是既影响工作、学习,又影响身体健康,因为无论人工流产或药物流产,对身体都有一定伤害。未婚先孕给女青年品尝的苦涩既有生理的痛楚,又有心灵的创伤,而且这种创痛有时要独自承担,而不像已婚者那样有丈夫的爱可分担妻子不少烦恼。
③破坏正常恋爱关系,或者导致勉强的婚姻。有的女青年也许以为双方发生性关系,情爱加上性爱,可使恋爱关系更加密切和巩固。这种看法其实不然,因为,即使俩人发生性关系时,男方是真爱着女方,但人的心理难保不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有四种可能:第一,本来以为两性生活很神秘,现在尝到滋味了,觉得也不过如此,没意思。于是,性吸引力迅速下降。第二,本来是男方追女方,十分迁就女方,但自从女方委身于男方以后,觉得自己“已经是他的人了”,“非他莫属了”,“矜持”便成了“依附”,反而对男方十分迁就。第三,婚前性行为是由于一时冲动而发生的,此前对对方了解不充分,考虑不成熟,在发生性关系以后,很可能又发现对方的不能原谅的缺点,这时就进退两难了。相当多的人考虑到“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只能勉强结婚。假如再次恋爱,男方并不知道自己失身之事,作为深爱男友的女孩,心中难免有一种自罪、自卑感,即使以后结了婚,这种忏悔感常会涌上心头。
④使新婚之夜失去了特有的魅力。男女双方在发生婚前性行为以后终于结婚了。然而,原来所憧憬的新婚的神秘、甜蜜、新鲜感已荡然无存,失去了新婚应有的欢乐、幸福和激动,使结婚本身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减弱,而留在记忆中的只是低质量的、草率仓促的,甚至是失败的初夜“苦果”。倘若外人知道,还容易被人看不起,作为新婚酒宴上调侃的笑料,使新婚失去了应有的光彩。
⑤容易产生各种矛盾和纠纷。由于婚前性行为没有法律保证,而且男女双方并不是都能步人婚姻殿堂。矛盾和纠纷难免发生,闹得双方家庭不得安宁。虽然,婚前性行为充其量不过只是属于性错误,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也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
⑥影响婚后性生活的和谐。婚前性生活绝大多数是在情感冲动之下、仓促之间发生的,双方思想准备不足,心理上诚惶诚恐,女方尤其紧张,焦虑不安,又缺乏性知识,很难协调配合,因此,成功率不高。男方易出现一时性的阳萎、早泄,并为此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女方则害怕怀孕,或怕疼,或担心失败,因而也容易出现阴道痉挛,性高潮缺乏等性功能障碍。由于初次的性生活的不成功,在大脑皮层中留下了很深的痕迹,很难在短期内得以纠正。
不少人总想破译生而未熟的“青苹果”,极想尝试一下它的滋味。当感情和情欲的冲动使人目迷神乱之时,就根本不计身后的种种不良的后果和阴影,真有那种“为爱而献身”的精神。待一层窗户纸捅破,魔盒被打开,性被一目了然,也就觉得“就那么回事”。事过境迁,待出现诸多后遗症时懊悔已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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